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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在玉林城区金港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2时50分许,执勤交警对在一辆教练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胡某鹏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经核实,胡某鹏是陆川县某汽车驾驶培训学校的一名教练。面对民警的询问,胡某鹏仍在为自己辩解,“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我没喝多,只喝了一杯而已。”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胡某鹏处以五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依法对教练车进行扣留。同时,依法将胡某鹏此次交通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所在驾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丨玉林交警责编丨蒋西河校对丨谭辉玉审核丨覃春荣监制丨邹焕钧往期精选▼◆8月11日起,玉林瓶装液化石油气涨价◆玉林这些学生也能申请生活补助了◆定了!计划招募1320人◆超市买的方便面,打开发黑发霉?品牌方:寄回检测◆玉林一奶茶店遭消费者投诉称喝了肚子疼,一查发现不“一般”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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