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月23日报道,在中国进一步开放大湾区的横琴和前海合作区之际,日前,中国监管机构公布了30项促进跨境投资的措施。
报道称,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各提出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合作区设立子公司,以扩大其在内地的业务。前海合作区位于深圳,毗邻香港这一亚洲经济枢纽。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3日发布的一份声明称,相关措施的目标是实现“更高水平金融开放”以及“深化深港金融合作”。
声明还说,这些措施旨在到2025年,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领域规则体系。
报道称,境外机构,特别是香港地区的金融机构,将获准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
新政策还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
标签: 金融合作 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补充资本金 香港地区
X 关闭
X 关闭